其实很简单。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地方规定明确,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等比例缴纳,均为工资的5%-12%之间。
但是,这里所说的工资并不是每月的打卡工资,而是上一年度总收入/12的月平均工资,包含了到卡工资、补贴、目标考核奖等全部收入。
一名公务员每月应发工资5000元,扣除12%公积金、8%养老金、4%年金、2%+3医保,到卡工资3697元。
若该公务员年底目标考核、季度奖金合计再发50000元,这50000元需扣掉12%公积金6000元,平摊到每月需再额外扣除500元。
那么该公务员每月到卡工资为3197元。实际扣除公积金为600+500=1100元,单位再缴纳同等金额,公积金账户每月实际到账2200元。
最终该公务员每月到卡工资3197元,而公积金2200元,从而产生公积金缴纳大大超出国家规定的12%上限的错觉。
PS:部分国企平时的基础工资不高,但是年终奖等奖励极高,比如每月应发工资5000,年终奖和其他奖金合计10W+,那么就会造成每月公积金比到卡工资还高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