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全保险的概念及特征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两全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还是期满生存,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间可以特定的年数或特定的年龄来表示,如5年、10年、20年或到被保险人60岁、70岁。由于人非死即生,被保险人不是在保险期内死亡就是生存至满期,因此,与终身寿险相似,两全保险的保险金给付是必然会发生的。
两全保险的主要特征如下。
1、责任最全面。两全保险不仅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生存的需要,而且可以解决由于被保险人死亡给家庭经济生活带来的困难。它是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结合的产物,是寿险业务中保险责任最全面的险种之一。
2、保险费率高。两全保险既保生存又保死亡,一旦投保,必然发生给付。两全的保费既有保障的因素,又有储蓄的因素,而且储蓄因素占主导。因此,两全保险的费率比其他寿险的费率高。从精算角度来讲,两全保险的保费等于定期寿险与生存保险的保费之和。
3、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储蓄性明显。两全保险有时被称为储蓄保险。在两全保险中,由于保单的现金价值随保险合同的生效逐年增加,且增幅较大,因此具有较强的储蓄功能,可以作为强制储蓄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