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参保人员交社保目的很简单,就是退休时有一份养老金,不用年老时再去赚生活费;生病时有一份医疗保障,不用生病时自掏腰包;失业时有一份基本生活保障,不用失业时还在为生活费发愁,这些都是社保所带来的社会保障,所以说,社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实际情况是事与愿违,大多数下岗职工、打零工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各种原因,社保缴费容易断档了,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达到社保退休条件很不容易。换句话说,社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实际上,我们社保工作人员经常遇到诸如此类的咨询:到法定退休年龄了,社保年限不够15年,能一次性补齐15年吗?有什么办法解决呢?其实还是有办法解决的,特事特办。
办法1: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年限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我们社保年限不够15年的参保人员注意了,自己梳理一下过去的工作经历,存不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未参保缴费”情况,其中补缴费年限分3年内和3年外。如果存在应参保社保未参保的,那么可以恭喜你了,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费手续。
一次性或累计补缴费年限3年内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花名册、招工表、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或累计补缴费年限超过3年(含)的,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所以说,我们补缴费人员如果手中有以上补缴材料的,是可以正规补缴费的,加上合规的一次性补缴费年限,我们的社保年限可能会满15年退休。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我们社保年限不够15年的参保人员注意2个条件,可以一次性补齐15年社保费:第一个是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缴费。我国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也就是说在2011年7月1日之前要交过社保;第二个是顺延缴费5年后仍然不够15年。比如说王某,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年限7年,2011年7月1日之前交过社保,延迟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年限12年仍不足15年,这时根据社保法规定,可以一次性补缴费年限3年,补齐15年社保费退休。
办法3:一次性退保清算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注意一个细节就是社保缴费年限远少于10年,即属于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如果属于这种情况的话,考虑到预期寿命和回本期,我们不建议继续社保缴费,可以考虑一次性退保清算,领取2笔钱,一笔钱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另一笔钱是社保缴费每满一年退一个月指数化缴费工资。所以说,对于临时社保缴费人员来说,一次性退保清算真的比较划算。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我们临时社保缴费人员,也就是社保缴费年限远少于10年的人员,除了一次性退保清算外,还有一个解决办法,但不建议这样操作,那就是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什么不建议转入而是倾向于一次性退保呢?
其实就3个原因:一是社会统筹账户不转,只转个人账户余额,重复缴费还要清退;二是领不到指数化缴费工资,也就是说少领一笔钱;三是一次性退保清算领取2笔钱后,再高档次或一次性补缴城乡养老保险保费,可以享受较高的政府缴费补贴和个人缴费激励补贴,这样操作比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