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很多人身上都背着贷款,老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借款人突然去世,是人死债消,还是“父债子偿”?
如果是出借人突然去世,是否就不用偿还债务?这个还要分几种情况来说。
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出具相关证据,证明另一方的债务是个人行为,并不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那就不用偿还债务。
毕竟继承法里明确规定了,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另外,如果借款人贷款时是有抵押物的,例如房子,车子,保单、股票,基金等等,借款人亡故后,银行或金融机构就会将这些抵押资产进行处置。
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有其他资产,借款人可以通过打官司冻结其资产,后期法院可以执行,但这个过程属于民事行为,通常过程漫长。
所以,给他人做担保贷款是有一定被偿债务风险的,做担保贷款一定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