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正式生效,是不是催收就不能给负债人外的第三方打催收电话了呢?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处理个人信息的基本原则,首先要遵守的就是“告知-同意”原则。
“告知-同意”原则
具体是指个人信息处理者在收集、处理个人信息之前,应当事前告知用户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等信息,且应当在个人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地对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活动表示同意,否则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擅自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进行了列举,但并未明确规定“企业出于保护自身合法利益,也可以不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即作为合同一方的个人出现违约(如债务逾期),并非可以排除适用“告知-同意”原则的例外情形。
第三人的电话还能不能打?
催收过程中涉及的第三人,一般指紧急联系人或通讯录联系人等非借款人,
第三人没有直接授权使用信息,所以,除了有担保的情况外,催收在联系第三人的时候,就没有遵守“告知-同意”原则,自然是违法了!
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责任:
承担责任的类型主要有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罚款、暂停业务或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
但是经历过催收的人都知道,他们根本不会告诉你自己是谁,就是采用催收的话术吓唬你,你想通过投诉都无法知道对方主体是谁,自然也就没法对他们进行投诉!
不管怎么样,立法是第一步,大的正规网贷会非常小心,不会像之前那么疯狂了。
随着行业规范的一步步完善,势必会倒逼网贷的良性发展,暴力催收可能就真的成为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