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是谁决定的”?
利率就是使用资金所要付出的成本概率,利息就是使用该笔资金的“价格”,所以不管是低息还是“高利”或者说红线外的利息都要符合市场规则;
你价格高我就不买啊,价格太低成本划算不来商家就不卖啊。买卖双方都同意才会达成交易。
不管高利还是低利,买卖双方在交易前不都是有自主选择权的吗。都是相互平等的吧,你说那个平台是“高利贷”?为什么要呢?
你可以选择不要或者拒绝啊!没有人强迫,只有自己选择,既然自己选择那就是默认(除套路贷外的合规合法借贷)承担相应的利率利息啊?
小王急需一笔钱,第一时间就想去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利息是很低,但是银行不是慈善机构,资金有成本,风险有成本,运营有成本,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没车没房没有抵押物的小王这个屌丝。
对不起,银行不卖!低利息相对于的当然要优质的资产咯!换成你也是这样的。
这时小王只能向民间金融机构寻找资金,因为风险、成本等要素,利息利率就相对高了一点。
民间金融机构满足了这一类银行不卖的客群需求,利息是相对高一些,但是小王的需求得到了满足。
承担的风险高,难道价格不应该卖得高点吗?没有相应的利润支撑,哪来满足小王对资金的需求?
盲目的一刀切只能让小王这类客群更难或更贵。设上限是好事,一直对民间借贷都有24%、36%的设限。
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时更需要听听市场的声音和规则,合理适合弹性设限
利率是由市场决定的,没有需求就没有供给,当需求还在,而供给突然断崖式的被限制了。
供给方因为利润的降低,不得不放弃去满足小王这类人群的需求,小王将无款可贷。
那也是小王这类人群的损失,而且这类人群在我们市场中是大众人群。难道他们就不能享受普惠金融吗?
价格是有只看不见的手在市场中起作用的,就让它顺应市场自然进化吧!
政策更要规范的是“套路贷”“变相费用”......利率的高低在红线以内最好是交给市场决定。
没有利润哪里服务?价格高低有市场行业,没有金融服务商小王们的融资一定是比现在更贵更难,甚至无款可融;
商业机构一定是给客户创造价值才能长期可持续的,金融行业也是一样的,因为有他们利息才大幅的降低在目前的市场里;存在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