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不领取的优点
失业金的收取条件有:在职时交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及以上;非自己意愿中断工作的。
还要求是现已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
一旦收取失业金,将会暂停养老保险的交纳,可能会影响日后养老保险的数额。
因而,不收取失业金,并坚持在失业期间缴足养老保险,便不会对退休后的养老金形成影响。
同时,一旦收取失业金,收取记录便会存在于个人档案上,可能会对未来的工作和开展形成必定的影响。
若失业后短时间内可通过尽力找到工作,自力更生,便尽量不要收取失业金。但若是真实难以支撑,也不要由于面子丢了里子,应酌情处理,变通考虑。
失业金领好还是不领好其实没多大影响,之所以很多人认为不领好是由于失业人员在收取失业金时,就意味着你养老保险未交纳,处于断缴状况,会影响到今后收取养老金,但假如以灵敏工作或自由从业人员身份参保交纳养老保险就没多大影响。具体利与弊如下:
【失业金收取优点】:
优点一、满足失业金收取条件的参保人,在规定时间内收取可维持家庭的基本生计。
优点二、在失业期间若生病住院可申请医疗救助,且失业期间死亡可收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优点三、收取失业金期间,可接受职业训练、职业介绍的补助,这类补助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训练后报销,还有的是对训练机构的补助。
【失业金收取坏处】:
害处一、正常收取失业金时是会记录在档案的,但没有结果,不过假如由于个人影响不好而失业收取失业金的,那可能会对你的下一份工作有影响。
害处二、失业人员每月收取的失业金中,有一部分会用来代缴职工医疗报销,从失业金中主动扣除,这样就会让自己的社保断缴,影响自己今后的养老金。
虽然在网上,有关于失业金收取的负面影响,有十分多种说法,但从失业金建立的观点来看,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补助失业人员的经济需求,以便于他们能从头找到工作,所以说有需求的人群,主张还是收取失业金。
失业金已领过一次还可以再领。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