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价值100万的商品房,要求首付款至少为30%,即30万,这是为什么?
首先,首付款由购房者自己出,剩下的70万来源于银行放贷,银行需要房子(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
一是房子作为商品,本身价格就是波动的,涨跌都有可能。
假设小红买了套100万的房子,如果首付为0、银行放贷100万的话,买完房后,房价微跌至95万,银行的抵押物价值就低于贷款数额了,这时银行贷款等账目就产生风险了。
二是部分买房者会有意外,银行要控制风险。
还是上面例子,若首付30万,银行放贷70万的话,买完一段时间后,行情不好,房价跌至80万了。而屋漏偏逢连夜雨,由于yq原因小红也失业,没有经济来源只能断供。这时银行就会将抵押物处置,让法院进行拍卖,得到80万来偿还小红前期的贷款,这样银行是没有风险的。而如果首付为10万,那银行也无法全部收回贷款,小红也无力偿还,这就造成“系统性风险”!
其实,近段时间,房价行情不好,跌了不少。从以上分析,也可得出,房价跌幅至多30%,根本不会像某些微博“大V”吆喝的:房价会“腰斩”或者“崩盘”。
三是商品房不只是地上的房子产权,还与其他业主一起均摊了70年的土地产权。
而这块土地在地方政府“拍卖”时,很多开发商因没有足够的钱,就用这块土地产权进行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才 “竞拍”得土地。所以,开发商将100万的商品房(含70年土地产权),打包卖给我们,那块70年土地产权部分其实开发商早已在银行作了抵押,所以买房者不能再将这块做重复抵押,银行也就无法百分百的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