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次报销归医保部门负责
机构改革后,很多原本民政部门的业务都划归了其他部门。比如民政部门的救灾业务就归应急局管理。
同样的,二次报销事宜也划归为医保局管理,而不是民政部门。
县级对应医保部门,乡级对应社保部门。
医保的二次报销也叫做大病医保,注意和大病救助的区分。
虽然说是大病医保,但不仅仅是针对癌症、白血病等大病,而是对全年医疗自费部分进行统一合计,超过一定金额,不管是什么病都可以进行二次报销。
从政策解读来说,比如个人缴纳320元(云南), 补贴580元,有关部门会从900元中拿出一部分金额,在保险公司给每个参保人员购买大病保险。当员工年度内支出较多的时候就可以使用大病医保。
但是,这又和私人购买的大病保险是有区别的,医保的大病医保不限制病种,且由官方购买大病保险。
私人购买的大病保险条条框框特别多,理赔也会产生各种纠纷。
医保统筹区域内是无需个人操作的,医院已经实现一站式结算。
也就是患者出院的时候已经办理了医保报销、大病救助、民政救助、二次报销等,无需任何其他操作。
关键在于非统筹区域内的报销条件。
所谓的非统筹区域指的是购买医保地与实际住院地并不是同一个地区(一般是不同省份)。
条件一:符合报销条件
这里的报销条件主要指两方面,一是必须参保,二是可以报销。
第一个参保条件很好理解,不参保就无法报销,也就谈不上二次报销。
第二个可以报销指的是如果有其他情形可以报销,则无法使用医保报销。比如:交通保险已经报销后,无法使用医保进行报销。
符合一的条件下,二次报销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达到起付线。
各地的二次报销起付线是不一样的,云南起付线是1万元,上海可以报销80%,北京市自费5万元内再次报销50%,超过5万为60%。
特殊的群体比如特困户、低保、五保等在有些省份是没有起付线设定的,比如河北的低保、五保、孤儿、失独没有最低起付线限制。五保孤儿合规自付金额按100%报销,低保失独按80%报销。
举个例子:
张某某生病住院花费20万,扣除不可以报销部分4万,可报销部分为16万,报销比例70%。
第一次报销为16万的70%也就是11.2万元,个人自费16-11.2+4=8.8万元。
第二次报销按照上海报销80%,3.8万元(不可报销的4万同样不可以二次报销,起付线1万)的80%为3.04万元,个人自费16-11.2-3.04+4=5.76万元。
住院花费20万,自己只需要自费5.76万元。
条件三:报销材料要齐全
二次报销除了一般报销的材料以外,还需要务工证明或者转诊证明(一站式结算无需任何手续)。
如果无法提供,报销可能存在问题,具体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乡镇级咨询劳保所,区县级咨询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