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管是平台出借,还是个人出借,最怕的应该就是债务人无力偿还。
甚至如果对薄公堂,也有可能让债务人受不住压力,或者干脆破罐子破摔。
失信名单其实就是一把双刃剑,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惩前毖后的作用,但同时也制约着债务人重新来过的机会,影响他们的偿还能力。
那么,如果没有还款能力,但是有还款意愿,只是暂时没有财产执行,法院会判他为失信被执行人吗?
原则上说,对债务人应该区别对待,应该将有钱不还与无力偿还区分开来。
而且法律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定义也是: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就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但如果债权人态度坚决,同时,债务人态度敷衍,或者不够坦诚,那么也是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你说你没钱还,但债权人不信,而你又无法证明你没钱。
所以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按照下面几点操作:
把“没钱”坦诚地展现
进入执行后,法院通常会向被执行发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
被执行人收到文书后如果能积极的配合工作,如实交代自己的财产情况,那么很有可能从情理上获得法官的理解,不会轻易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所以,要做的就是坦诚交代,财产透明。
这样法院感受到了被执行人的积极态度,财产透明后与法官所查到的消息是符合的。
诚信和可信度上获得了法官的认可,那么法院还是理解实际情况的,这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可能性就会降低不少。
但是,一定要如实交代,不要有所隐瞒,要不然一被查实或者举报,只会加快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速度
尽量取得债权人谅解
法官只是决定是否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的因素之一。
如果申请执行人反复上诉或强烈要求,并不充分信任被执行人,而且反复的要求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那么被执行人被列入的可能性很大。
执行过程中要考虑的也是息事宁人,这就是执法过程的自由度的把握。
所以,一定要想办法尽量和申请执行人保持沟通,并取得理解,这样更容易在执行的事情上获得平和的处理结果。
被执行人要有足够的坦诚态度,有具体可行的还款方案,有具体明确的打算和可行性,这样获得理解的可能性更高。
写在最后
没有偿还能力和不履行偿还义务,这是有本质的区别。
不能一概而论,一棒子打死。
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是很严重的,不仅生活会受到阻碍,许多好工作也会离你远去。
所以当事人一定要认真对待执行。
采取积极的应对手段去探寻解决执行问题的可行方案,才有和平解决执行的可能,保证自己可以用时间换取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