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总有些事情,让人觉得有点离谱,不吐不快。
就拿保险这事来说,保险,对咱中国老百姓来说,还算是一件新鲜的事,满打满算,保险在国内的普及,也不过几十年而已。
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是用现在的资金,来买一份保障,以弥补将来也许会发生的意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只能弥补经济损失了。
同时,也是保险一种商业行为。保险公司为了生存,必须得赚钱,如果老是亏本,那不叫生意,那是做慈善了。
保险公司的收入,主要是靠客户交纳的保费,而支出,则主要是公司人员的工资和赔付的资金。工资支出比较稳定,赔付的资金则不太固定,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赚不赚钱,赚钱是多是少,主要是看赔付资金量的大小。
买保险,就是买一份保障,比如说医疗险,万一今后生了病,保险公司会帮你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减轻你的财务负担。
对于是否购买保险,取决你对今后尚未发生的事出现频率和可能性判断,比如说,人都会老,那么,买一份养老保险吧,人老了都会多病,那么,就买一份医疗保险。人们对这样的险种,接受程度较高,购买的人也较多,单位里的人员直接从工资里扣除保费,很多不在单位里的人,会每年拿出部分钱来购买。
对于意外发生率较频繁的险种,国家会强制购买,比如说交强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我不知道,除了交强险之外,我国还有没有需要强制购买的险种?比如现在的燃气保险,就值得拿出来说道说道。
相对于以前用铁罐装的液化天然气来说,现在的管道天然气要安全多了,灌阳县安装燃气管道也有好几年了,也没听说发生过什么燃气事故。所以说,虽然燃气保险推出也有好几年了,但对此有购买兴趣的人并不多,除我之外,周边的朋友们以前也没购买过。
然而,今年6月13日,湖北十堰市发生燃气爆炸,造成死亡25人、138人受伤的重大事故,全国为之震动。
事故的余波波及到了全国各地,也影响到了桂林,以前悄无声息的燃气保险,昂然地挤入人们的生活圈。据我的朋友所说,他前不久去办理桂林市燃气新开户的手续,办理人员要他先购买燃气保险,不然不给办入户手续。当然,出现这种情况,不排除一些基层办事人员对上级政策理解上有差异。
我就纳闷了,保险多是基于你情我愿的原则,然而,现在的燃气保险公司以入户许可作为条件,将燃气保险升格为变相的强制险,难道是湖北十堰的燃气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太严重的缘故?
燃气爆炸造成严重事故,燃气公司首先得从安全管理方面入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险能做的,毕竟是一种事后的补偿措施,只能弥补一定的经济方面的损失,而人的生命损失,则是无价的,且无法弥补。
燃气爆炸,毕竟发生的概率不高,加上侦测燃气泄漏的技术手段和设备不断升级换代,发生燃气事故的频率和损失只会越来越低。所以,又有多少人,真心实意地愿意为将来机率发生率低的事故买单呢?
举个例子,现在每天大概会有一吨的陨石砸向地球,假如一个陨石重一公斤,就相当于每天有一千颗炸弹在世界各地爆炸,假使有一颗陨石正巧击中急驰的火车,使得火车脱轨,造成数百人死伤的严重事故。当然,这种事故可能性很小,但也不是没有可能。惨案发生后,火车运营的公司联合保险公司乘机联合推出陨石损失险,不买就不给乘车。火车运营公司和保险公司成为事故唯一受益者,大赚特赚。
这看起来颇为荒诞的例子,细细想来,与现实当中捆绑的燃气保险,也是颇有相似之处。
燃气爆炸所造成的损失,无非是造成财产损失和健康损失(含生命损失),如果个人有财险和医保,又有没有必要再去买一个燃气保险呢?这如同买了乘车意外险之外,还要你买一个陨石损失险一样,是不是有点重复?当然燃气保险还包含有一个第三者责任险,对房屋出租者来说,值得考虑一下。
湖北十堰燃气爆炸造成重大损失,与个人的燃气使用无关,其主要原因是燃气的主管道泄漏,气体积聚于建筑物下方的空间,遇明火后爆炸,形成巨大的破坏力。从这个角度分析,由燃气运营公司投保,要比个人进行燃气保险要合理些。
保险,是一份对未来的保障,自然是多多益善,有,总比没有强,前提是你得有足够多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