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办理医保卡分两种情况:
一: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当地户籍,婴幼儿准备落户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取好名字,至出生医院打好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步持带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所要落户的派出所落户;
第三步持户口本、办理人身份证(上述所有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到婴幼儿落户所在居委会办理登记。
二:父母双方均非厦门户籍的办理流程:
流动人口父母亲必须有一方办理当地医社保才可以给婴幼儿办理医保。若婴幼儿可落户当地的按照上面第一种情况办理;若婴幼儿无法落户的,必须回外地落户后取得户口本并携带齐如下材料:居住证、用工合同、医社保缴交明细,到在所居住地居委会办理。父母亲均未办理当地医保社保的暂时无法给婴幼儿办理,幼儿园开始学校会统一办理。
办理家庭共济需要准备的资料
1.所有家人社保卡原件并正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
2.同时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居委会办理家庭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