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7月12日公布了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最新通知,从7月1日起,将上调2019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南京在职人员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理论上最高可达6648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576元。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调整
此次调整的对象是今年6月30日前在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和职工,执行的日期为今年7月1日。
据了解,2019年度的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7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9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
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7月份都会例行调整,从当年的7月到第二年的6月执行同一个缴存基数,依据的是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因此每年的上下限都不一样。比如2015年的缴存基数上限是18200元,2016年首次突破“2”字头达到20200元,今后有望继续提升。
二、个人最高每月可缴6648元
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27700元,缴存比例为5%-12%,依据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计算,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6648元(27700元×12%×2),较2018年度的6072元提高了576元。
每个单位的工资有高有低,如某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缴存比例为12%,那么其职工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就是960元,加上单位支付的另一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金额就是1920元;有单位职工月均工资为3000元的话,缴存比例也为12%,那么公积金月缴存额就是720元。
三、可贷公积金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调整之后,每个月的缴存额也有相应变化,那么能贷多少公积金究竟该如何计算呢?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0.45(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
以可贷年限为15年、缴存比例10%为例,月工资3000元的职工,其每月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公积金300元,那么他能贷到的公积金为:300/10%×0.45×12×15=24.3万元。如果该职工月工资为4000元,其他条件不变,其最高可贷32.4万元。2018年4月,南京市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