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费用三年半就花完了,去医院看病住院还能报销吗?这个提问可能不太符合目前医疗制度的逻辑,所谓医保费用三年半就花完了,主要指的是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花完了,和去医院看病住院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大类。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来看,由于没有建立个人账户,而且是缴费一年管一年,所以不存在三年半就花完的情形。
除非是当年累次住院以后,按照累次报销的累计费用超过了当年最高支付限额的标准,但即使出现这种情况,也还有大病保险来进行第二次报销,到了第二个缴费年度,只要继续缴费,到了下一年度仍然可以在最高支付限额的范围之内进行报销。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费,其中单位缴费部分是计入医疗统筹基金账户,职工个人缴费是计入个人账户。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的钱,是要按照当地医保政策的规定返还比例,返还到个人的社保卡中的,只要是用于医疗方面的用途,怎么用,什么时候使用都是个人的事情。
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只要返还到社保卡以后,每年没有使用完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累计使用,当年没有使用完的,也可以结转到下一年累计使用,像你这种三年半才花完个人账户资金的人也不是少数,但花完的只是个人账户资金。
缴纳医疗保险以后,能不能到医院看病就医享受医疗报销的待遇,主要看是不是每月按时缴费,是不是处于医疗保险的有效期。职工医疗保险多数地方都是按月缴费,有的地方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按照年度缴费。对于按月缴费的职工,只要每月正常缴费,即使个人账户资金每月花完了的,除了个人去药店买药,到医院门诊看病需要自己掏钱以外,不影响住院报销的待遇。
住院报销主要考察是否继续缴纳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是否还有钱是没有关联性的。只有在单位和个人断缴时间没有超过三个月,而且及时补缴的就可以在住院时报销医疗费用,但如果断缴时间超过三个月,即使进行补缴,在这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也是不能报销的,断缴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只能计算为重新缴费。
对于重新缴费的职工,只要在断缴期间不发生重大疾病这是没有风险的,断缴期间个人账户的资金也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只是住院费用不能报销。在职职工重新缴费以后,没有锁定期,这个月缴费以后下个月住院就可以报销医疗费用。
但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很多地方都规定了有六个月的锁定期,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千万不要出现断缴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情况,超过了六个月后在缴纳的,还有六个月的锁定期,这对自己权益速损失是非常大,而且还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支付风险。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费用三年半就花完了,主要是指的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三年半就花完了,只要没有断缴,不会影响住院时的医疗报销待遇;只要连续缴费,个人账户资金花完了,每个月缴费都会返还,在医疗保险的有效期内,都能享受住院报销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