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过经营性抵押贷款的朋友都知道,大部分银行放款都需要提供第三方账户。
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要求呢?
沿着这个问题,今天给大家做一个系统的解答。
首先明确抵押经营贷款中的三方分别是:
你的公司、第二方是放款的银行,第三方则是你的合作公司。这里的借款逻辑是,你因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批货,但是手头资金够,这时候你找到银行以名下房产为担保申请一笔经营贷。
因为银行对于每一笔贷款发放都有明确的用途指向,银行会要求你提供资金用途证明,也就是你进货的购销合同
银行会直接把款放给你进货的公司账户。银行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对于资金用途的监管。
经营性抵押贷款的用途需要用于企业经营,把这笔款项打到第三方的对公账户,才能证明你的资金用途合规。
另外一个就是防止贷款被挪用,防止你违规使用贷款,避免资金流入楼市或者股市。
这种也叫做贷款受托支付。是银监会对银行放款的基本要求,当贷款金额达到一定额度时,就需要受托支付。
一般来说,个人消费类贷款超过30万、经营类贷款超过50万,即需要受托支付到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