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老人去世之后,子女的遗产继承其实还是相对比较繁琐的,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便民的创新措施。不过对于老人在银行的存款方面,目前还是没有新的政策颁布,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繁琐的,有时候还必须要花费额外的费用,例如公证费。有时候这笔费用还不低呢。
遗产继承变成了要付出高额成本的事情,这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也是觉得难以接受的。未来应该有效地降低各种费用,尤其是公证处的费用。例如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如继承权公证等等,最高可以按收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这么高额的费用,其实还不如亲属之间去法院诉讼一次,法院收取的费用要比公证费用低多了。
一般来说老人的遗产继承主要涉及的就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房产,一个是银行存款。而目前房产已经有了创新措施,不需要公证了。在这两年,大多数地方的房产中心都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当事人办理非公证继承时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的,可自主选择签署《告知承诺书》申请办理,公告期满后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这大为降低了继承人的费用负担。
但是银行存款方面,目前还没有改变,如果银行知道存款人已经去世,那么继承人如果想取走存款,必须要么持有法院的判决,要么持有公证书,否则是不可能继承人持有去世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就能取走存款的。这在监管的规定中是说得明明白白,而且目前没有任何变通措施。
当然银行其实是不知道存款人的生存状态的,所以假如取款人不说明存款人已经去世,同样取款人知道取款的密码,并且持有去世人以及取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一切都按照委托代理取款的标准流程进行取款或者转账,那么银行此时就启动的是正常的取款或转账流程,也就不需要遗产继承的其他文件了。
但是如果取款人告知银行工作人员,此时工作人员就必须要启动遗产继承的特殊工作流程,即使取款人知道密码,也有所谓的证件也不行。因为此时储户的身份证件其实已经不能用了,人已经去世了。但是取款人如果持有死亡证明,那么必须就得有法院判决或者公证书。
这个公证书是由公证部门出具的,那么费用自然由公证部门收取,付款人自然是由受益人进行付款。但是公证费用其实是可以去沟通洽谈的,每一个城市现在都有着多个公证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事先询问好,议定好价格,然后再去做公证。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那么费用收取的上下限额浮动非常之大。
其实对于取款人来说,只要继承人相互协商同意,又知道存款人的密码,那么持有证件,在银行柜台或者网上银行中,按照正常的流程去办理取款或转账即可,可以有效的省去公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