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5日,相关部门发文,其中明确对于房贷利率进行了下调,而且下调的力度还很大。其中对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利率都有了明确的下调要求,而且还给予各个地方商业银行以极大的房贷利率定价权限。其实目的也很明显,那就是稳定房地产业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活泼性。
那么具体的政策其实主要是两点,那么他同已经购房的客户有什么样的关联?能让利率一起下降吗?
一、买首套房,不论是买新房还是买二手房的用户,申请商业房贷时,可以在目前LPR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20个基点,也就是下浮0.2%。现在5年期及以上的LPR的利率为4.6%,那么申请人最多可以拿到4.4%的房贷利率。
二、如果买二套房,监管部门容许各个地方的银行利率自律委员会,可以按照本地房地产现状,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也就说二套房在LPR基础上加基点,各个城市可以完全不一样。如果是一些热点城市可以加的多一些,反之可以加的低一点。
但是这对于已经购房的客户来说,已经不可能取消房贷再重新申请了。因为按照我国现在房贷的申请原则,只有在购房的时候才能够申请住房按揭贷款。如果取消了,即使全款提前还了房贷,然后再申请贷款,那也变成了个人房屋短期抵押借款,不属于房贷按揭产品范围了。
所以目前如果仅仅同房地产商签署了买卖合同,或者只向银行提出了申请还未审批,那么赶快从银行的信贷员进行联系。按照新进政策重新进行房贷申请。但是如果银行已经审批了,但是还没有放款,那么此时也可以同信贷员商量,修改贷款条件,尤其是利率约定。
如果银行信贷员不肯修改贷款利率,重新拟定贷款条件,那么此时立即书面表达,拒绝这家银行的房贷,重新找寻一家银行进行房贷的重新申请。现在已经不同于以前了,客户和银行的关系已经基本倒过来了,客户可以挑选银行,询问房贷业务的贷款条件。记住一定要书面拒绝,免除银行强行贷款的风险。那么那个时候如果还想让银行撤回,有可能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了。
不过对于已经买房的民众来说,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性会提升,有可能房价就稳定了,在一些热点城市还有可能出现上浮,所以卖房容易了,换房也更容易了,这可能是唯一带给已经有房的民众最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