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的缴费基数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一致,总的缴费比例为12%,企业的缴费比例不高于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不超过本人工资的4%,具体的缴费比例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的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和产生的收益全部计入个人企业年金账户,单位缴费部分和产生的收益可以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也可以逐步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根据企业年金方案的规定执行。但在职工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应全部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缴纳企业年金的职工,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可以按月、分次或是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领完为止。但在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前,企业年金是不能提取的,只有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等情形下,才能一次性支取企业年金,本人在缴纳企业年金后死亡,企业年金账户家属可以继承。
如果离职以后重新就职,所就职的新单位也缴纳企业年金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随同转移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如果是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可以转移到新单位的职业年金;如果新就业的单位没有缴纳企业年金的,比如是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原来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可由原来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继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