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自己不是公司的大股东也不是公司的主要股东,但是老板也就是公司的控制人,提出要将公司的法人变更给自己,那其实就预示着老板给自己挖了一个坑,不论未来会不会导致自己跳到坑里受到重大挫折,但是对于老板来说,那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我们国家的工商企业管理,其实同很多其他西方主流国家的管理方式是不同的。在我们国家出现了一个法人这么一个特殊的设置,在国外是没有这么一个公司岗位设置的,公司董事会授权某个人可以对外签字就可以了,有时候还会授权比较多的人签字都可以,还可以临时授权某人进行签字。而在我国,只有法人签字是有效的,其他人签字其实就是无效的,所以一般法人都是大股东或者主要股东来兼任的。
在我国这种比较特殊的工商企业管理的体制下,法人就变成了一个特别重要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他的行为就代表了公司的行为。那么假如公司出现了违规违法行为,公司要受处罚,那么在其中法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尤其是公司出现债务纠纷时,假如被法院判决败诉但是又没履行生效判决,最后被法院强制执行时,有可能法人就需要进入老外名单。这种事情在之前出过很多力,罗永浩在前两年不就经常因为诉讼,对方申请强制执行,老罗作为法人坐不了飞机吗?
所以如果出现大股东老板卸任法人,然后让公司其他人担任,尤其是让没有参与公司最高级别管理的人士担任,那此时就说明了风险有可能随时发生。老板需要将自己的身家弄得清白无瑕,但是未来公司可能惹出了很多麻烦,都需要法人去扛了。这种麻烦包括且不限于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就公司负面事情被一些媒体公开报道和采访,甚至还有可能要为公司的错误去坐牢。
当然如果老板提出这种要求时,如果拒绝,那肯定就要做好离开公司的准备,但是如果接受,那总的给自己谈妥一些条件吧,总的原则那就是风险和收益要对等。同时在担任法人之后,每次在需要签字之时,记得给自己留下一段证据,截图也行,录音也行,视频也行,其中要表达自己并没有参与签字事情的决策,仅仅是按照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指示签字的。这将对于未来,自己将自己从坑里爬出来,有着莫大的好处。
所以碰到这种事情也不用太过担心,只要有着正确的方法,仍然可以让自己在职场中成功存活。当然如果老板让自己担任法人时,已经将风险和担忧的事情说的很透,自己也愿意为老板分忧,那是另外一码事。总结一下,职场的风险也挺大,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签字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