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法定代表人一人的企业是否合法?
在大部分人的印象中,一家企业再怎么的,也得有个一二十人才叫做企业,那么现实中只有一个人的企业是否真的存在?这种企业是否合法?其实,公司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并不违反《公司法》,因为我国《公司法》是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太多的区别,最主要的区别点在于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那么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做好财务管理。
发不发工资,发多少工资是经营者决定的,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唯一的职工,你不给自己发工资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至于说缴纳社保,这要看各地的自身规定的,有的地方是允许不缴纳社保的,但大部分地区都要求必须一定数量的人数缴纳社保(有的是1人,有的是3人,有的是5人),所以关于社保缴纳最好咨询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的社保窗口,以免后面违规被罚。
一般而言,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开始经营后成立,就要开始纳税申报,当然如果你这家企业申领营业执照之后,一直未实际开展经营,没有任何的收入,那么零申报也可以,不过零申报不等于不用申报,零申报指的是你每月收入为0万元,你依然要按照0收入的情况进行税务申报。如果你未按时申报的话,那么就会受到税务处罚,更严重的可能产生信用污点,对你后续创办其他企业,造成一定的困扰及麻烦,比如罚款、不能贷款、限制公司正常业务等等。
对于注销的话,如果在以往,确实比较麻烦,除了注册资本到资外,还要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报纸公告等等,不过目前很多地方都推出了简易的注销程序了,使用简易注销,手续非常简单(以上海为例,对于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只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对其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登记机关在公示后的十天,如果无收到任何有异议的投诉,那么就会给予企业予以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不注销的话,只要你能按时申报,那么只有一个员工,未发工资,未缴纳社保一般是没有问题的,最严重的主要还是税务问题,对于税务的问题,一定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