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资管新规正式实施,结果在这仅仅几个月期间,就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理财产品纷纷出现亏损本金的情况,连过去比较保守的银行理财产品也不例外。到目前为止,中低风险级别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将近2000只亏损,一方面让投资者大感意外,另外一方面投资者纷纷追问为什么?
自从大面积理财产品“破净”事件发生后,各大银行也采取了两种方法来挽回投资者的信心,一方面多家银行的理财子公司都发布公告,呼吁投资者减少短期买卖赎回操作,以长期持有获得穿越周期的收益回报。另外一方面就是称基于对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信心,决定运用自由资金投资旗下管理的理财产品,也就是自己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已达到13多亿元。
过去有上市公司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对于自己公司的股票进行回购。没想到现在出现了理财产品,管理人所在金融机构也自己来购买。但是这能挽回投资者的信心吗?那么回购这种行为,对于理财产品和投资者意味着什么呢?
1.其实回购这个动作,也是金融机构无可奈何下的必须采取的措施。因为如果投资者赎回的压力过大,有可能导致理财产品出现提前终止的情况。那么按照当初的合同约定,理财产品要进行清算。管理人之前收取的管理费和超额收益也得退回来,投资者亏损出局,那么未来还能在营销投资者吗?
2.现在理财产品持续亏损,投资者赎回的金额越来越多,如果没有新增资金的加入,那么理财产品的原有投资组合将无法持续,整体的投资策略将被彻底破坏,那么有可能会出现更加严重的持续亏损。所以金融机构的回购行为也是为了维持理财产品的基本正常运作。
3.当然最重要的是给予投资者一些信心。作为管理人自己都已经参与购买了,那么就表明未来理财产品的净值会表现越来越好,希望投资者减少赎回,可以继续持有。
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很多理财产品,前期金融机构已经收取了销售费用,而且还在持续收取的管理费用。同时虽然他们现在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但是未来他们如果再悄悄卖出,那也不需要进行公布的。所以,回购对于理财产品管理人是有利而无弊害的,可以让他们持续赚取收益。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理财产品不能实现净值的增长那就是持续的亏损。
但是理财产品未来是否能扭亏为盈,与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友关,与金融机构是否回购有关吗?明显的,这两者没有任何的逻辑关联,所以建议投资者还是按照自己对理财产品的未来趋势判断,该持有就持有,该赎回就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