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每天都在问这样补贴,那样补贴,对于在职职工来讲,过去的确存在很多这样那样的补贴,但随着工资改革以后,很多补贴已经包含了在工资中,不存在还要给予补贴的问题。独生子女父母,实际上自始至终也没有任何补贴,更没有独生子女补贴。
但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期间,为了促进人民群众响应国家的号召,终身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并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要给予一定及奖励。比如从办理独生子证,或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给予独生子女父母5元的奖励,每年60元钱,在80年代每月工资只有几十元的情形,这是具有激励作用的,但这个奖励标准经历了30多年仍然没有改变,早已失去了激励和奖励的作用。
这个奖励政策虽然金额不高,但一直得到各地的执行。直到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二孩,但是对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的独生子女,只要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这个政策还是要继续执行,直到孩子年满16周岁为止,有的地方是执行到孩子年满18周岁。
除了独生子女未成年之前的奖励政策之外,就是单位职工在办理退休以后享受加发基本养老金的奖励,这个政策在大多数的地方都能落实,但有的地方是有限制性条件的。比如山东等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加发5%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则是由用人单位按照上一年度所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给予养老补助。
在重庆市虽然也会在办理退休时,按照本人养老金的3%加发基本养老金,但只限于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或是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对于1996年之后参加工作或是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则是由各个区县自己规定,各个区县的规定也是不统一的;四川是按照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是要和自己的缴费年限挂钩。
如果独生子女父母属于农村的困难人员,或是失独家庭困难人员,很多地方都是采取帮助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办法来扶持的,将其纳入社会保障的范畴,这种保障是一劳永逸的,可以细水长流,虽然养老金不高,但每月都有一点,这当然也会包含65岁以上的老人。